引用:
lonsoft 于 2004-3-14 03:02 PM 写道:
坚决反对!!
好让大家养成为自己所说的话负责的习惯! 三思而后行,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就发贴骂人!
我觉得这是两回事。
lc被封并非因为骂人。如果骂人被封,可以封骂人的ID。不要封删文的ID。
再者,禁止删文这一条大家都是看见了的。但如果和国法明显有冲突,应该作调整,当时出台这一条的背景,是有些版主认为某些贴不适合在本版发布,删了一些这样的贴子。相信当时这一条出台,虽然大家评价不同,但更多是对作者的尊重。
当然管理员有权独立作一些决定。但是对事情的判断,应该根据基于具体的事情作具体的判断,不能因为作了A事有错,就把本应有权作B事的权利取消。
对于管理员权限和著作权法之间的矛盾,我不想说太多。但尊重著作权人、尊重版权的基本理念,大家都是作者,应该能理解更深入一些。有些话你写出来可能不花多少时间,但一篇小文章却是作者本人长期的积累所致。大家都觉得好,这可以理解。但如果他想取消发布,不能仅仅因为保留这些文章使团体整体受益,大多数其他个人可以受益,就不允许作者取消,这是对著作权,对创造性劳动的认可。否则我们的心态和盗版者及使用盗版者相差不远了。
允许作者修改、删除本人的文章,也是大多数BBS上一致认可的做法。如果他连带删除了别人的文章,那管理员处理他毫无问题,如果只是删除、修改自己的文章,这种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另外,究竟删文的人是少数,大多数人即使离开,相信也不会象lc这样删文。管理员大可不必太紧张。有时我们放弃一些权利,才可以得到更多。
[ 本贴由 headegg 于 2004-3-14 19:19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