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楼主的比喻。
要吃饭、要生存,这是人最基本的需求,这是个绝对的概念,不是相对概念。拿来做其他比喻是不合适的。
所以没有饭吃,活不下去了偷地瓜,是可以原谅了。但是不使用盗版,与生存无关,你如果认为盗版与道德相关,就不应该盗版,最多不用电脑就行了。死不了。或许可能活得更好。
不要为自己用盗版寻找理由。
我做软件,我也用盗版,没什么问题,没什么冲突,与道德无关,也不需要理由。
所谓“盗版可耻”真的可耻吗?所谓知识产权保护,这只不过强盗转成“绅士"后的”理论“,同样是强盗的理论。如果民主一下,全球每人一票公决,肯定会推翻”知识产权保护“。看看世界上谁最卖力”维护知识产权“就知道我讲得对不对了。中国人在这方面不要瞎起劲。
或许有人会说,没有保护就没有人研究了,社会就不进步了,人类社会绝大部分时间没有这种狗屁保护,不是很好吗,再说要发展得这么快干什么,我们幸福感比古人多吗?-----扯远了,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