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反流氓软件联盟首次胜诉 具有标志意义
2007年04月06日 05:3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焦集瑩) 在起诉中搜、雅虎中国等多家公司接连失利后,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终于迎来首场诉讼的胜利。昨天下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侵权软件“很棒小秘书”所属企业)侵权成立,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4元。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平称,此案胜诉“具有标志性意义”。
“很棒小秘书”侵权成立
2006年9月18日,反流氓软件联盟在上海对“很棒小秘书”软件的所有者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昨天下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原告何先生(反流氓软件联盟诉讼代表人)胜诉。法院认为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很棒小秘书”软件侵害了原告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94元的赔偿。而此前不久,在与中搜公司的诉讼案中,反流氓软件联盟被北京市一中院判二审败诉。
法院认为,被告很棒公司向公众提供免费软件下载,原告接受下载,双方形成软件使用的消费合同关系,被告应尽充分告知义务,以利于原告的知情和选择。但公证证据表明,被告只告知了小秘书软件的功能,而未告知其中含有媒体软件及该软件的功能,致使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该软件并受到该软件功能所带来的困扰,很棒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此案代理律师介绍,此次诉讼获胜,依据了《民法通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流氓软件的制造与传播者已严重侵犯计算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非法剥夺计算机用户的消费者知情权等权利。
胜诉具有“标志性意义”
从去年9月4日首次发起诉讼至今,反流氓软件为赢得首场诉讼胜利等了7个月零1天。“该案的胜诉对反流氓软件的进程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普通网友在遇到类似案件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下一步我们会总结该案胜诉的原因,为遇到流氓软件侵害的网友提供帮助。”董海平称,7个月来的连续诉讼,对于促进立法、安全厂商查杀、部颁标准制定、个案的胜诉方面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谈及此次胜诉的原因,董海平认为,这与代理律师在此案中的诉讼角度和取证方法不同有关。
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直参与讨论此次诉讼进程的互联网行业知名律师于国富表示,此次胜利对于其他案件具有重要的鼓舞作用。“虽然每个案子都有其不同的状况,但这次胜诉起码可以表明流氓软件不是在被庇护,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这类诉讼中来。”于国富称,之前与其说法官不支持该联盟的诉讼,还不如说原告准备工作做得不认真,在搜集证据、逻辑整理等方面都没有到位。
-业界声音
“反流氓”:应打一场人民战争
“此案的胜诉,与上海很棒小秘书公司的实力较弱没有太大关系。”董海平告诉记者,并非外界所说,起诉雅虎、中搜、CNNIC、千橡这样影响力大的知名公司就无法取胜。
对于这场迟到的胜利,业界参与此事的各厂商们也纷纷进行了“热评”。同样因为“反流氓”而被其他互联网公司诉讼的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祎表示,“只有打一场反流氓软件的人民战争,才能最终赢得胜利”,用户对流氓软件的反对,将使流氓软件生存更加艰难,进而丧失生存空间。
“私人监管将成为对政府监管的有力的支撑。”周鸿祎认为,即便一两年后打击流氓软件的法律环境更加完善,面对形形色色、变化多端的流氓软件行径,政府监管的落实也仍将是一个问题,民众的举报和参与打击是政府监管不可或缺的依托。
以杀毒厂商身份反对流氓软件的瑞星公司副总裁毛一丁认为,反流氓软件行动虽已取得初步胜利,但依然有一部分流氓软件“负隅顽抗”,瑞星呼吁媒体继续长期支持反流氓软件行动,否则流氓软件势必反弹。(焦集瑩)
-背景
2006年9月4日,反流氓软件联盟以民间团体身份首次发起了对中搜公司的诉讼,此后又接连在各地诉讼了雅虎、很棒小秘书、千橡、CNNIC等公司。去年底,该联盟各地一审官司陆续失败。今年3月,该联盟与中搜的终审仍然败诉,加上之前由于成立九四网维公司进行运作,一段时间以来该联盟所遭受的质疑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