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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Yo@ISCS2007][3/5]“收购”

本主题由 君子乾乾 于 2007-11-5 00:51 设置高亮

[XoYo@ISCS2007][3/5]“收购”

ISCS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以“走向海外”为主的会议,但毕竟是“中国共享软件国际论坛”,所以对中国本土市场的发展也肯定会有所涉及。会议期间,我和一位大牛接受了腾迅科技频道的专访,其间就谈到了“收购”这个话题。

对于软件作者来说,特别是对于还没有公司化运作的软件作者们来说,在国内,如果有人可以出一个比较不错的价钱,作者们一般对“收购”至少应该是不会有所抵触的。这种先例已经有很多了,比如FlashGet,再比如前不久的Windows优化大师等等。所以“收购”现在也貌似成了国内作者们的又一条不错的出路。但是在这里我不禁要问一句:“这种类似于卖掉‘产品’方式的收购,真的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吗?”

国内的这种收购往往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被收的对象往往是用户基数大的产品;二是被收之后这个产品往往会“免费化”;三是被收之后产品往往会更加的“国内化”。在我看来,这种类型的收购与其说是奔着产品来的,到不如说是奔着用户来的。收购之后,产品如何发展可以再议,只要用户都到手了,收购方的基本目的就已经达到了。有了用户,再去与风险投资什么的谈应该会更加容易些的。不过,这种收购同时也会造成这样的一种结果,就是做国内Shareware的朋友们的日子可能会比以前更不好过。一来你的产品收费,而那个被收购的产品免费了,你怎样和它竞争呢?二来,中国用户用免费的用惯了,即使你的产品与被收购的那个产品是同量级的甚至是比它好些的,用户也会说,“瞧,XXXX产品都免费了,你这玩艺儿还要钱……”……

这里还要请大家特别注意的一点就是,能被收购的产品毕竟只是极少极少的一部分,相信大多数作者的产品或因为题材原因,或因为定位原因,或因为规模原因等等而最终没能被收购。这些没能被收购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估计很难再按比较正常的Shareware模式来运作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是可以被影响的,本来国内用户的正版购买意识就不是很高,如今这些被收购的产品又纷纷的向用户“传达”一种“免费”的信号,真不知这样下去,国内的环境何时才能真正的“正常”起来。

照我看,国内的这种“收购”,其实就是一种“养肥一个作者,饿死一批作者的”资本游戏。收购方收购一个产品,很多时候也并不是为了要更好的发展这个产品,多数时候都是为了希望能够借此去更好的融资罢了。

说这种“收购”可以“养肥一个作者”,但如果作者的产品没有被收购,自己养自己的情况也并不一定就比收购的情况差,有时可能还会好很多。而即使最终作者还是选择被收购,在这种自己把自己的产品养的更肥的情况下来与收购方谈,一般情况下作者也应该可以争取到要比现在就被收购更好的条件。

以FlashGet为例,如果它的作者当时没有选择走被收购的路,我觉得FlashGet现在的发展应该会更好些。即使作者也把产品免费了,其实只要稍微变通一下经营思路,以FlashGet的品牌和用户群,每年多的不敢说,几百万$应该还是有可能的。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如果再去谈收购的事情,估计身价至少应该会是当初的的5到10倍,甚至更多。作者在这其间所需做的所有的改变其实就是转变一下“发展思路”而已。不过有点可惜的是FlashGet过早的将自己卖掉了。而到目前为止,在我的观察中,其实FlashGet的许多优势与许多资源仍然都是处于一种被“浪费”的状态,这不能不说是有些更可惜了。

另外再说几句Yahoo的Widgets,这其实也是一个被收购的东西。ISCS会议期间,从一位大牛的口中得知,Yahoo的Widgets就是从一个作者那里收来的,价格在1亿$左右。估计你听了之后也会想:“有那么高吗?”具体的价格是多少我并没有去考证,但有一点其实是我们作者可以借鉴的,就是先别急着去“卖”掉自己的产品,把产品养的大点儿,最好是养成一套系统之后再做这方面的考虑也是不迟的。

我个人其实是并不反对“收购”的,虽然这种“收购”并不能真正改善国内的整体环境,甚至在某些方面可能还会“拉倒车”。我所要强调的其实是一个“时机”问题,现在出手你可能只不过是卖掉了一个自己的“产品”而已。卖一个产品,与卖一套有效的系统,价格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Facebook为什么那么值钱?关键之处其实也不外如是。



   逍遥 于逍遥居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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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个矛盾,作者要做成一个"系统"(其实就是一个小的产业链)要刀还要有资源,但作者本身就没有这么多刀也没有相关的配套资源(开发人员,社区,平台).怎么发展?最好的方式是风险投资(不仅仅是刀还有营销资源,管理经验),但风险投资又看不上小作者,自然也就没法完成他的"系统"...呵呵.矛盾呀矛盾

[ 本帖最后由 敢为天下先 于 2007-11-5 00: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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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敢为天下先 于 2007-11-5 00:14 发表
这个是个矛盾,作者要做成一个"系统"(其实就是一个小的产业链)要刀还要有资源,但作者本身就没有这么多刀也没有相关的配套资源(开发人员,社区,平台).怎么发展?最好的方式是风险投资,但风险投资又看不上小作者,自然也就 ...
走向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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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oyo 于 2007-11-5 00:17 发表


走向海外
走向海外也不一定能够累积到那个财力还有资源.flashget不是走向海外了吗?但还不是被国内的厂家收购?我看就算flashget的作者再玩个几年也没法和迅雷竞争,促成flashget被收购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就是迅雷,迅雷有周老大的后台,这就不仅是刀的问题......,至于收购价,他说多少就多少,这里还不只是指的是现金,还有股票什么的.看来下篇文章我也来说说收购

[ 本帖最后由 敢为天下先 于 2007-11-5 0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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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说,小的有小的做,做得出色,不一定是收购,也许会变成反收购的角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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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的作者没力量没资本做成一个“系统”,所以只能做出一个“产品”然后让别人收购,再变为“系统”
要是能自己做出“系统”来,就自己干了,还让别人收购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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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敢为天下先 于 2007-11-5 00:20 发表


走向海外也不一定能够累积到那个财力还有资源.flashget不是走向海外了吗?但还不是被国内的厂家收购?我看就算flashget的作者再玩个几年也没法和迅雷竞争,促成flashget被收购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就是迅雷,迅雷有周 ...
FlashGet被收了,在我看来最主要的还是它作者的思路一直没有怎么变化。我不太明白为什么FlashGet就一定要和国内的迅雷竞争呢?它完全可以走另一条路的。而迅雷在海外的知名度远比不了FlashGet,迅雷在海外也不可能像它在国内这样火爆,因为国外的P2SP到目前为止还基本上处于玩儿不起来的状态。

举个例子,国内的共享软件一般发布后,各个下载站都会把软件存在自己的服务器上一份,这就为迅雷的P2SP提供了机会;而国外的情况很不一样,是基本上没有几个下载站会在自己的服务器上保存你的软件,所有的下载最终还都是会链到作者的自己的网站上去下的,所以,迅雷的优势在国外的情况很难被发挥出来。

而且P2SP在国外会有很大的风险,一则用户的隐私意识比较强,二则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转载”的。国内的许多网站转载文章什么的,有的可能连出处都不注明,在国外,随便转载有时都是不行的,更不要说什么不注明出处的方式了。

总之,我认为,迅雷在国外很难玩儿大,FlashGet只要变变思路,玩儿大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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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马甲1号 于 2007-11-5 00:48 发表
单个的作者没力量没资本做成一个“系统”,所以只能做出一个“产品”然后让别人收购,再变为“系统”
要是能自己做出“系统”来,就自己干了,还让别人收购干什么
大系统做不成,小一些的难道就不能去做一做?不要忘了,一般能谈得上收购的东西,用户基数往往都是比较大的。如果自己可以将“产品”经营成“系统”,自己当然可以接着干,但碍于一些原因,你的这个“系统”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往往会遇到一些瓶颈。那时再选择收购,我觉得至少要比自己的东西还是一个“产品”时要强许多的,至少作者在谈收购时,可以要求更好的条件。

当然,如果这个“系统”发展得比较好,也完全可以选择自己发展,收不收购,看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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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cnsw和989我发现:天津人都是很有思想的。
第一个是要做线上促销;第二你要制定一个目标;第三你要倾听客户的心声;第四你要有效利用时间来改进你的系统;第五是对搜索的优化;第六,设计的时候就想到客服;第七,多元化;第八,好好利用你身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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