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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珊瑚虫QQ主创被判入狱3年罚没1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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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剪刀手爱德华 于 2008-3-22 02:08 发表
眼睛都睁不开了,你们真好精神,其实我连外挂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有什么法律意义跟什么法律角色挂钩都不是很清楚,回头去研究一下
那你来这里就对了。你想研究这个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必须多跟技术人员接触。最好你本身就是技术人员出身才好。因为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是跟技术本身密切相关的。
这里有很多专家的,不过他们不喜欢发言。不象我这么无聊,整天灌水。
单如暴雨哗哗下
刀似长江滚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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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dou 于 2008-3-22 01:59 发表
我想说的其实就是,这个案子,对今后的知识产权案件是有影响的,所以它应该得到正确的判决,不能胡来,这样以后的案件才会得到正确的判决。
这个案子要赢,必须靠社会舆论的帮助。如果腾讯赢了,那是稀里糊涂的赢了 ...
这就是前面说的,靠职业律师,法官,司法机构长期的努力了,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没有错误,哪有正确。再说社会学里,没有绝对的正确和错误。

比如,美高院目前开始检讨拥枪是否违宪,起因是前阵子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枪击案以及去年多起校园枪击案,人人带枪防备不测。这是美70年来首次检讨人民拥有枪支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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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dou 于 2008-3-22 02:08 发表

这位美女啊,你有没有看老帖子啊。侵犯著作权,不等于侵犯著作权罪。实际上,内存修改技术,杀软,辞典再用,所以不能把应用了内存修改技术定义为侵犯著作权。但是,如果用这种技术破坏软件的版权保护措施,那就是 ...
Yeah, right you are.

有人认为你的行为给他造成损害了,怎么解决?人家告你了吧,有没有罪法院说了算。

参照驻日美军强暴当地少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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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dou 于 2008-3-22 01:43 发表
大大大大美女,你还没给我们解释那个高法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呢。
不好意思,刚才没看到。不用再回答了。谢谢。那么陈按照法律,应该是无罪了。
不是你这么套的
神知我心,尽心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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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剪刀手爱德华 于 2008-3-22 02:05 发表


不是的,是一个笑话,但是忘记是怎么讲的了,总之就是讲律师爱说谎比较没有道德压力感
是不是脑子里只有逻辑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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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layer1 于 2008-3-22 02:16 发表


这就是前面说的,靠职业律师,法官,司法机构长期的努力了,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没有错误,哪有正确。再说社会学里,没有绝对的正确和错误。

比如,美高院目前开始检讨拥枪是否违宪,起因是前阵子华盛顿哥伦 ...
呵呵。我们论坛里还有一位老兄说,就是因为美国可以拥有枪支,所以美国才自由呢。
的确,社会学里面没有绝对的正确和错误,但是作为一种公平的秩序,必须对不同的个体采用同一标准。否则这个秩序就会趋向于崩溃。这其实是很严肃的事情。
总而言之呢,社会也是在慢慢进步的,但是社会的进步,需要更多的人的思考。特别是法律这方面的思考,它是一个社会秩序的基石。
如果整个社会都是聪明人,那国家的体制自然就进步了。
所以,要想中国进步,就得把中国人都变聪明。影响中国的群体意识,就是一个生命存在的意义。因为生命其实是软件,如果把自身的思想复制传播给别人,相当于是生命的延伸。
只要有一个人思考了,如果这种思考是正确的,被社会接受了,社会就向前前进了一步。如果没有人这样思考,社会就会在原地踏步。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法律工作,特别是法律研究,是一个伟大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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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剪刀手爱德华 于 2008-3-22 02:23 发表


不是你这么套的
那你说说应该怎么处理这个案件?假如你是法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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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也就是这些有法律约束里,但是不是找一条法律条文就可以套的,因为法律条纹之间有冲突存在,有可能不同法律部门对同一社会现象有不同的规定,比如说宪法与民法规定不同,民法与商法规定不同...这个时候就要看法律位截了,高位阶的效力高,特殊法效力高于普通法,后时间制定的高于前制定的...所以具体的案子适用法律条纹的时候不是随便找一条就套的
神知我心,尽心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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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剪刀手爱德华 于 2008-3-22 02:08 发表
眼睛都睁不开了,你们真好精神,其实我连外挂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有什么法律意义跟什么法律角色挂钩都不是很清楚,回头去研究一下
继往开来,将来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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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layer1 于 2008-3-22 02:26 发表


是不是脑子里只有逻辑和漏洞
哈哈,不知道哦,大概换来换去都是为了钱和名
神知我心,尽心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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