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pkill 于 2008-3-27 09:33 发表 
正解在此,
首先说税务,个人所得税中,所得计入和我们有关系的两个,著作权收入和特许权收入。区分很简单,前者是通过(电子)出版渠道获得的稿酬,是按照出版合同记次计费的。或者按照结算次算得。而后者是按照每 ...
那请问下pkill, 既然无法有凭证, 那上税的时候到底怎么办??(当然, 前提是如果上税的话)
引用:
原帖由 player1 于 2008-3-27 10:34 发表 
对软件公司的,而且还是对软件生产销售部分,公司其他经营范围里的经营项目均属营业税范围。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RMB的,可扣800;每次4000RMB以上的,可扣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 ...
忘了说, 特许权使用费用上述公式计算之前, 要先扣5%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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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ly.Hang 于 2008-3-27 10:4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