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没想到龙这么厉害,精神领袖啊,崇拜!^_^!
首先,我先说一句,这个贴子到这就结了吧,不然又掐起来了.
另外,我不同意楼上的朋友,我想你的字和天安门的字是不能相提并论,你说呢?我想这个问题不能单从字上来了解,难道你不明白两者的意义?
另外,我个人认为,破解不算偷,充其量是"借",借过了,还明目的"借"给其他人.当然这里没有贬意,希望在借的同时,能和作者达成共识.
大家都知道做共享为了挣钱,糊口,不管什么理由都是挣钱,他们付出了劳支,收获是理所当然的.可破解们让这些作者的努力有一部分付诸流水,我想作者们发发怨气是理所当然的吧.这种时候你们就忍一下,有何不可,本来就是CR先失理.(我说的失理是说在这个大方向上,CR是理亏的.我并不反对CR技术)
我们提倡技术,我从不反对CR,从DOS时候我对CR就有一定的了解,当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放弃了一段时间.CR们破解有理,可不能把共享作者在帮助文件中写下的协议当成过眼一阵风.你们认为他们写下这些"禁止反编译,禁止跟踪调试"....是为了好玩?
就象吸烟一样,烟厂都要在烟盒上写上"吸烟有害健康"希望大家在CR的同时也写下警言.
CR是禁止不了的,同时是有一定的好处.(比如宣传啊什么的),可瑜不排瑕,不利的一面还是对共享作者有影响的.
以上发言我是站在两个方面发言.应该不会有人说什么了吧.就此结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