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123
发新话题
打印

有感而发

引用:
曙光 于 2004-3-11 09:39 PM 写道:
to 龙老大
过奖了,我自知没你说的那么好。
我说的不打嘴仗,是指在我发的那个帖子里不打嘴仗。其他的,我就不受拘束了,不好意思我没说清楚,让你误会了。一目前的形势看来,破解者无心考虑共享软件开发者的利 ...
呵呵,您说的有一定的道理,我个人的意见没在这儿发表,固你我之间不必解释什么,但是您点名说到我的字"大""刺眼",我想总比那些谩骂的小字要好得多,您说呢?
天安门城楼上的字都挺大,不知您看上去会不会有"刺眼"的感觉?要不咱建议建议政府把那儿的字都换小了换成黑字?
我不认识龙,但我知道他,因为我几乎天天在白菜.我之所以用大红的字,是因为我看到他在这里发的帖之后才有感而发,表达我自己的心情.如果这也不行的话,论坛应该把字体放大或加色的功能禁止了,而不是像您这样指责我.
顺颂   春安!
支持 (0)  反对 (0)

TOP

呵呵,没想到龙这么厉害,精神领袖啊,崇拜!^_^!
首先,我先说一句,这个贴子到这就结了吧,不然又掐起来了.
另外,我不同意楼上的朋友,我想你的字和天安门的字是不能相提并论,你说呢?我想这个问题不能单从字上来了解,难道你不明白两者的意义?
另外,我个人认为,破解不算偷,充其量是"借",借过了,还明目的"借"给其他人.当然这里没有贬意,希望在借的同时,能和作者达成共识.
大家都知道做共享为了挣钱,糊口,不管什么理由都是挣钱,他们付出了劳支,收获是理所当然的.可破解们让这些作者的努力有一部分付诸流水,我想作者们发发怨气是理所当然的吧.这种时候你们就忍一下,有何不可,本来就是CR先失理.(我说的失理是说在这个大方向上,CR是理亏的.我并不反对CR技术)
我们提倡技术,我从不反对CR,从DOS时候我对CR就有一定的了解,当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放弃了一段时间.CR们破解有理,可不能把共享作者在帮助文件中写下的协议当成过眼一阵风.你们认为他们写下这些"禁止反编译,禁止跟踪调试"....是为了好玩?
就象吸烟一样,烟厂都要在烟盒上写上"吸烟有害健康"希望大家在CR的同时也写下警言.
CR是禁止不了的,同时是有一定的好处.(比如宣传啊什么的),可瑜不排瑕,不利的一面还是对共享作者有影响的.

以上发言我是站在两个方面发言.应该不会有人说什么了吧.就此结贴吧
支持 (0)  反对 (0)

TOP

 22 123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