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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试用期限的底限

今天下载了国内一个中文软件,试用不到1个小时后,就弹出注册提示。说试用时间到,让注册。然后就是把软件主要功能都禁用了,我无法使用了。

请问:软件的试用期限,这样合法律吗,国外国内,合道德吗?相关部门可以认定这种行为是强迫交易吗?作者在国内这种形为,可以被认定为掠夺和抢劫吗?

也许作者的本意是为了尽快完成注册和支付,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但软件的时间限制,到底有没有法律和道德的底限。如果有,请问一般是多长时间?既能使作者利益最大化,也不会使用户反感。以至于违背法律和道德。
点到即止
你设置限制1秒,也不违背法律和道德。
本帖最后由 kitten 于 2010-3-11 19:52 编辑

试用限制随软件作者的意愿,掠夺什么的那也说得过了,因为你又没给什么他,他掠夺什么?

如果你觉得这个软件很垃圾,可以把这个软件删除到回收站去,而且不付款给他,吃亏的是软件作者。

而且这个藐视跟法律没有半点关系吧,不过让你心情不爽,那说明他的软件还是有需求的,如果是个垃圾软件,也不会有这么大反应,我这么说你别见怪。因为任何人花精力去做的东西,当然要想办法使用户付款,不然他也不会浪费时间在上面,可能他觉得一个小时足够用户尝试功能了,再多了,用户用完了,也没有必要买了。比如像邮件群发这样的软件定一个小时我觉得不过分。一般软件是一个月的试用期,有的是一个星期,或按次数包月绑硬件不等。
究竟定多长时间,既能让作者多收单多收款,也能让用户充分试用了解软件呢?针对国内国外的国情,用户情。
点到即止
这个不是多长时间的问题,比如像我的软件就完全没有时间限制,看软件的功能而定。

如果有一个软件,用户用1天就可以不再需要它了,需要使用的都用了,而软件限制是三天,那么软件作者就失败了,因为几乎没有用户会付款。如果一个软件,用户还没有了解到它到底有哪些功能的时候,就弹出东西提示付费,那软件作者也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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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次数

这也谈法律的话,那地球人人人都得进监狱了。
试用一小时,可能是作者觉得只需要一小时试用就可以了。应该没什么不妥。
不提供试用也不违法...
我的地盘,我做主
软件作者必须弱势到连试用时间都要被设置底限吗?
这软件做的针对性很强,试用不到一小时,就能让lz码出这么多关于道德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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